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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住建局关于兴城市华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2025年第1批)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我局对近期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专家组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日内,对公示内容有疑义的欢迎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有具体实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声明

我局郑重声明,我局在受理企业资质申报、变更以及企业领取资质证书的工作环节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向有关企业收取费用。请有关企业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市住建局审批科地址:葫芦岛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2193120

企业名称

申报资质

专家评审意见

1

兴城市华远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新设立: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2

建昌县博园劳务输出有限公司

增项: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

同意

责任编辑:李可欣

 

原文地址:http://zjj.hld.gov.cn/zwzx/gs/202504/t20250427_120568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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