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关于批准《智能驾驶道路基础框架数据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07:16:01
| 索取号 | 3589258689/2025-00055 | 载体类型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 |
| 文件编号 | 沪建标定〔2025〕167 号 | 记录形式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 关键词 | 内容描述 | ||||
沪建标定〔2025〕16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批准《智能驾驶道路基础框架数据标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测绘院主编的《智能驾驶道路基础框架数据标准》,经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2469-2025,自2025年10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上海市测绘院负责解释。
特此通知。
2025年3月19日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jsgl/20250326/f29d124011de47849a0e25c9c5f9e36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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