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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23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47号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建标规〔2021〕1号)和《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的通知》(建科〔2022〕73号)要求,经项目单位申报、初审推荐、受理审查及网上公示,确定"利辛万达广场项目(购物中心)”项目达到《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二星级要求,准予标识。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

2023年5月23日

2023年度第一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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