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咸宁关于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咸住审示〔2025〕12号)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我局对通城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2日。

二、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务必在公示期内按原申报渠道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咸宁市市民之家一楼C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窗口,逾期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715 - 8126458。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行政审批窗口,邮编:437100,办公地址:一楼C区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窗口,联系电话:0715-8126458。

附件: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公示表.doc

2025年8月27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ning.gov.cn/xwdt/tzgg/202508/t20250827_4051898.s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乌海市住建局采购建筑施工防尘绿网询价采购公告
下一篇:拉萨市南北山2024年度达孜区营造林先造后补工程(二期)水电测绘项目比选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