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责令不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建筑企业整改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14:14:21
各县区住建局,市住建局开发区分局,各相关企业:
近期,省住建厅向我局推送一批建筑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存在减少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行为,导致不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规定的较低人员配备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严格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进行整改,配齐规定人员,上传人员信息,在8月31日前完成整改。未完成整改的,我局将上报省住建厅,按有关规定采取处理。
省住建厅将定期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动态核查,推送不符合要求企业名单,请各县区主管部门加强对属地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常态化检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人员等条件符合要求。
联系人:姚思涛 联系电话:0564-3925033
附件:不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附件:不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企业名单.xlsx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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