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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省整改办《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甘整改函[2024]18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内容: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第十二项(二):2023年新开工和复工的545个施工项目,随机抽查10余处均未落实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党委和政府。

整改目标:督促指导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扬尘治理措施,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整改情况:成立住建领域大气污染联合巡查执法小组督促指导参建单位严格落实扬尘防控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采取扬尘管控和质量安全监督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强化对工地扬尘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全市监管的在建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情况开展全覆盖、多轮次的监督检查,督促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强化监督执法,通过加大违规处罚和督查问责力度,推动工作责任落实,确保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百"防尘抑尘等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助力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3-10月17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31-4607053

联系地址:城关区南滨河东路名城广场4号楼5楼501室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0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5/10/13/art_11369_156408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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