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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四批公示(初次公示)

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咸阳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咸政建房办发〔2013〕3号)、《关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咸政建发〔2014〕34号)、《咸阳市公租房规范管理工作实施细则》(咸住建发〔2024〕30号)、《咸阳市公租房信息公示公开工作制度》(咸住建发〔2024〕37号)文件有关规定,现对申请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的(70户)保障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公租房申请户,请全社会予以监督、举报。

电话:33271190  32890621

办公地点:咸阳市房产交易大厦一楼办公大厅

附件:咸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第三十四批名单公示.pdf

咸阳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2024年6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zjj.xianyang.gov.cn/xw/tzgg/202406/t20240617_17783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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