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盐城返还盐南新村四区项目工程质量履约金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18:04:17
2017年3月20日盐南新村四区小区业主代表申请维修资金维修屋面工程,由江苏三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施工维修,根据合同约定,留存质量履约金4697元,质保期限为5年。现该项目保修期已满,依据相关规定,申请返还该工程质量履约金,予以公示。
本公示自2024年5月15日至2024年5月2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相关责任主体持书面材料向主管部门反映。公示期间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将按流程向江苏三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拨付工程质量履约金。
特此公示。
监督电话:亭湖区住建局:89918662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81611233
盐城市物业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5日
原文地址:http://cxjsj.yancheng.gov.cn/art/2024/5/15/art_2317_41884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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