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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林芝鹏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林住建安许(2024)0016号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查,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批准事项

备注

1

林芝鹏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办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局纪检组反映情况,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地址和邮政编码。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21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以外反映情况的,我局概不受理。

特此公示。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0894-5829829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94-5822263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与福州大道西段交叉口东南方。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www.zjj.linzhi.gov.cn/zjj/c106430/202405/58b10316bf8b40f6b7e7efd3b58c0ac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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