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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各县(市、区)政府,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清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德(英德)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广清经济特别合作区广佛(佛冈)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的通知》(清建〔2023〕99号)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

2.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备案申请表(范本)

3.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备案证明(范本)

4.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竣工验收表(范本)

5.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范本)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何呈程,联系电话:3378036)

附件1: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备案申请表(范本).doc

附件2: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备案证明(范本).doc

附件3: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竣工验收表(范本).doc

附件4:清远市限额以下工程验收备案告知书(范本).doc

清远市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引.wps

 

原文地址:http://www.gdqy.gov.cn/xxgk/zzjg/zfjg/qyszjj/zwgk/tzgg/content/post_17788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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