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扬州2023年第1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的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20:43: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部令第54号)等法规以及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3年第1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房地产行政许可综合服务系统上传,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通过信件或电子邮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2023年第14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公示时间: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1月30日。
来信来访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文昌国际大厦三楼,邮编:225003。电子邮箱:yzzjjkfc@126.com。联系电话:0514-80989182。
扬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23日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核意见
(2023年第14批)
序号 | 企业名称 | 办理事项 | 审查意见 |
1 | 扬州边城房地产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变更:法定代表人) | 符合 |
2 | 扬州市正晟置业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首次) | 符合 |
3 | 扬州华旅置业有限公司 | 核准贰级(首次) | 不符合 (人员社保关系不在本单位;缺少总经理任职文件) |
原文地址:http://www.yangzhou.gov.cn/yzszxxgk/zjj/202311/d5bb370aa9124196aea6a160ad557ed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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