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办法》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5 23:47:15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办法》的通知
各旗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办法》转发给你们,结合常态化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整治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实施。
呼伦贝尔市住建局
联系人:李东林,联系电话:8110812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朱学斌,联系电话:8110365
附件:自治区住建厅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办法》的通知
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呼伦贝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2月12日
- 住建厅 交易中心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办法的通知.pdf【3.1 MB】
- 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评价办法的通知.pdf【337.76 KB】
原文地址:http://zjj.hlbe.gov.cn/News/show/13151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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