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及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市建审办〔2024〕16号)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6 01:41:00
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依据《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汕府〔2019〕76号)及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形成了新的《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及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我办反映(联系人:市工改办 李亮,电话:88562182)。
请市政数局、发改局结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标准3.0)的改造提升,尽快落实与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的系统对接和信息推送工作。
附件: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及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docx
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原文地址:https://www.shantou.gov.cn/zjj/zwgk/wjtz/content/post_23312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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