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住建局关于征集 《本溪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6 04:10:14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征集
《本溪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房屋使用安全,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起草了《本溪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
1.电子邮件:bzzxfgxfb@163.com
2.联系电话:024-43284611 024-43284600(传真)
1342440441
3.通信地址:辽宁省本溪市平山区东明三路6号本溪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附件:《本溪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本溪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51105.docx
本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5日
原文地址:https://zjj.benxi.gov.cn/publicity/ywgz/tzgg/1346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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