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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方案》(建城〔2020〕68 号)、《广东省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粤建节〔2021〕84号)要求,经过组织发动、社区申报、镇街推荐、技术服务单位初核,市级联合协调牵头部门召开会议共同研究,按照相关创建标准,认定8个社区为中山市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说明理由并提交证明材料。提出异议须提供真实的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我局收到书面材料后,将按有关规定重新审核。

附件: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梁杰华,0760-88238313,地址:中山市东区街道中山四路1号)

附件:

2023年度中山市绿色社区

序号

区域

社区名称

评审结果

1

小榄镇

同茂社区

通过

2

火炬开发区

海滨社区

通过

3

西区街道

隆平社区

通过

4

港口镇

西街社区

通过

5

南头镇

滘心社区

通过

6

大涌镇

全禄社区

通过

7

大涌镇

南文社区

通过

8

大涌镇

石井社区

通过

 

原文地址:http://jsj.zs.gov.cn/zwgk/gggs/content/post_2355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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