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公布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二批排查名单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6 05:49:48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利用社保缴费信息、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与注册人员信息进行了交叉比对,并向我市推送了"挂证”专项治理排查名单,主要涉及社保缴纳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家单位缴纳社保、劳动关系异常、公积金缴存单位与注册单位不一致、多家单位缴存公积金等问题。现将名单公布,请相关单位、人员结合比对信息,实事求是对执业资格注册和劳动关系情况进行排查,主动整改"挂证”行为。
"挂证”专项整治已进行全面排查阶段,后续我委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送的新一期"挂证”名单开展排查,对存在"挂证”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按照许可权限,撤销或者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其注册许可,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注册。
附件:1.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挂证”专项治理第二批排查名单
2.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附件: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tzgg/202411/t20241121_67862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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