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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建局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审查意见的公示(武城建安许审示[2023]25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对湖北百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855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申请的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将申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市民之家2楼D11窗口申请复议,逾期不予受理。 

二、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至市民之家市城建局6005室。

联系电话:027-85610229(新申请) 027-85610255(延期)

备注:1.对审查意见合格且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企业,待公示结束后报省住建厅核准公告;2.对审查意见不合格的企业公示后予以办结。

附件:1、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审查意见公示表   

2、武汉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审查结果公示  

武汉市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16日

 

原文地址:https://cjw.wuhan.gov.cn/hygl/aqgl/202310/t20231016_22799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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