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新民路65号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申购职工家庭核查结果公示(非还建第103批)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6 09:30:07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及申请购买非还建住房职工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经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期满前送达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南宁市金湖路59-1号南宁建设大厦804
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621080
以下为公示对象信息:
审查通过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1 | 赖承略 | 本人 | 南宁市发改委 |
梁晓红 | 配偶 | 南宁师范大学 | |
审查不通过人员名单 | |||
序号 | 姓名 | 与申请人关系 | 工作单位 |
无 | |||
首府南宁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
原文地址:https://zjj.nanning.gov.cn/dtzx/tzgg/fggl_37652/t58436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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