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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评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台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台建便函〔2023〕121号),经县(市、区)、市两级过程检评、专家组资料审查、评审委员会会议评审,决定授予温岭市文化中心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工程(含温岭市文化中心配套绿化用地项目)等140项房屋建筑工程与经中路跨洪家场浦桥梁工程等47项市政园林工程为2023年度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3年10月17日-10月22日。

一、如对公示内容、评价结果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举报或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5号市建设局604室

联系电话:88513880。

附件:2023年度台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名单.xls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 17 日

 

原文地址:http://jsj.zjtz.gov.cn/art/2023/10/17/art_1229044490_38997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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