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6 10:32:43
渝建绿建〔2023〕13号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公布2023年第二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建绿建〔2022〕17号)的有关规定,相关单位申报,市住房城乡建委组织专家经过评审予以通过。现将"双凤桥交通换乘枢纽绿色化改造示范项目”等7个示范项目列入我市2023年第二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实施计划并予以公布。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强化对示范项目的安全和质量监管,加强对示范项目帮扶指导,高效推进示范项目建设。示范项目建设单位、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项目质量安全责任,确保示范项目顺利建设。
附件:2023年第二批绿色低碳建筑示范项目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10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fcxjw.cq.gov.cn/zwxx_166/gsgg/202311/t20231103_12517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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