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2023年第二批城镇居民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资格审核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6 15:26:03
根据《兰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兰州市2023年经济适用住房配售公告》相关规定,经社区、街道(镇政府)受理审查公示,区住房保障部门复审,市住房保障部门复核,现将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家庭(人)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2日前以信函、面谈等方式如实向我局反映。对有异议经核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确认资格,调查处理结果我局将向署名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反馈。对无异议及有异议经核查后符合申购条件的家庭,按定向选房原则,由项目辖区住房保障部门组织公开摇号选房。
受理部门: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
联系电话:0931—4607360
邮政编码:730030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4号楼529
附件:2023年兰州市第二批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信息表.xls
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4日
原文地址:http://zjj.lanzhou.gov.cn/art/2023/12/18/art_11369_130014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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