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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关于2023年度决算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的相关规定,我中心即将开展2023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结算工作,在结算期间暂停对外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于2023年12月27-29日期间,各分中心暂停办理柜台和线上住房公积金涉及资金结算的缴存、提取、跨省通办、贷款发放和回收贷款等业务。

二、从12月27日起,各分中心不再受理线下和线上住房公积金的所有业务。

三、2024年1月2日(周二)恢复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业务。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提前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此通告。

巴彦淖尔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原文地址:http://zjj.bynr.gov.cn/zjwtzgg/202312/t20231220_5790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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