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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2025年第17批拟取消公租房 保障资格家庭名单的公示19户

根据《梧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梧政规〔2024〕8号)的相关规定,甘华鹃等19户家庭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拟取消该19户家庭公租房保障资格,现将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上述家庭对取消资格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材料,于2025年10月23日前邮寄或直送梧州市新兴珠宝路1号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中心业务大厅(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30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逾期不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联系电话:0774-2831152、2822131。

附件:梧州市2025年第17批拟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公示名单(共19户)

2025年9月19日

序号公示号主申请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取消保障资格原因
1W2022L03550甘华鹃450421********7069因已领取实物配租通知书超30日,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签订租赁合同,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2A2025D0009陈东红450404********1529
3单位1995钟天寿450411********1016因纳入公租房保障后获得房产,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超过13㎡,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4W2017L1058黎银凤450421********3521
5286钟燕琼450402********0322
6W2023D04651王金玲430521********3562
7W2019D0028杨雨萍450481********1242
8B2018L0082梁震球450403********0317
9单位3119刘石委450421********3537
10W2017L2265胡丽婷452423********0288
11W2018D0169甘剑英450421********3068
12W2017Y0159李爱连450421********6026
13W2017Y1772李小萍450411********102X
14单位1524杨丽云450404********0049
15W2017L0399陆明云452425********0610
16B2019D0060贺彬源450421********0510
171265区穗芳450402********0649该家庭名下登记有车库,不再符合我市公租房保障条件,取消公租房保障资格。
18公13林海强450404********1215承租人已故,无共同申请人。取消该户公租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
193361齐冠宇450403********0314因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公租房6个月以上,取消该户公租房保障资格,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公租房,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ztzl/zfbz/t259871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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