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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林芝一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申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的公示

林住建安许(2024)0002号

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有关管理规定,经审查,以下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报资料符合相关要求,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批准事项

备注

1

林芝一方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增项

2

西藏林生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新办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局纪检组反映情况,反应内容应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和内容,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身份证号、地址和邮政编码。公示起始日期为2024年1月10至2024年1月18日(7个工作日),在公示时间以外反映情况的,我局概不受理。

特此公示。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联系电话:0894-5829829

林芝市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894-5822263

地    址: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广州大道南段与福州大道西段交叉口东南方。

林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0日

 

原文地址:http://www.zjj.linzhi.gov.cn/zjj/c106430/202401/6c0928c58ffb4dd78ec8dcb7ee5db55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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