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电子投票功能上线投用——业主参与表决更便捷!更放心!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7 20:01:52
根据《民法典》规定,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关乎业主的利益,业主参与表决也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是业主行使权利的表现。
多年来,物业服务人多采用上门找业主签字的方式,到业主家中讲解使用方案,逐户询问业主意见,让业主参与表决。签字效率较低,耗费时间较长,部分业主还会对其他业主表决意见的真伪存在疑问,造成业主与物业服务人之间的矛盾,影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效率。
为解决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点,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优化使用流程,拓宽表决渠道,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再提速方面狠下功夫,不断优化电子投票的线上功能。业主关注柳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录入身份证号码和完成人脸识别即可绑定本人权属房屋,无需通过输入20位的申请编号进行绑定。业主绑定房屋后,不仅随时随地参与维修资金使用项目的业主表决,表达自己的意见,投上宝贵的一票,还可以查询到本人维修资金交存、使用、余额等情况。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t19700101_339294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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