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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关于市级公共租赁洪沟廉租房小区5号楼4单元501室住房配租家庭房源调整的公示

洪沟廉租房小区5号楼4单元501室保障家庭(申请人曲继霞,身份证:3703041964****2547)与洪沟廉租房小区5号楼6单元202室保障家庭(申请人乔长海,身份证:3703031956****3158)之间协商一致,同意互换配租房源,符合《淄博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规定》(淄建发〔2022〕42号)规定的房源调整条件,现对房源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4年12月18日至12月22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保障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18日

 

原文地址:http://js.zibo.gov.cn/gongkai/channel_c_5f9fa491ab327f36e4c1305d_n_1605682469.0988/doc_67636adf9aaab7eb974b466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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