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不满足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核查标准限期整改的通知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7 21:34:12
各有关企业: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建办市〔2019〕120号)和《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资质告知承诺制的公告》(新建法〔2020〕6号)有关要求,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我厅对2023年8月2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2023年第二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诺制动态核查的通知》中的278家(新申请203家、延期75家)企业进行核查。
经核查,阿克苏汇达创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207家企业存在未按时上报资料、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现责令15日内进行整改(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并将整改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xjjsaqzz@163.com,整改资料文件命名为"企业名称+地州市+新申请/延期+联系方式”),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撤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联系人:苏兴兰联系电话:0991-8870305、2822769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30日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310/f90891683e2e433abc7301277f7b53bf.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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