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中建投东侧道路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7 21:43:53
现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中建投东侧道路施工项目经理变更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该项目于2023年11月03日开标,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1.黄秀秀在担任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中建投东侧道路工程项目经理中,因个人原因辞职,不能承担项目经理职责。浙江港泷建设有限公司向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变更申请,建设单位已审核同意。
2.拟任项目经理林良职业资格二级建造师(注册编号:浙2332014202300101,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无在建项目,无业绩奖项加分。
以上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内向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反映,联系电话:0572-6022736,邮箱:61468895@qq.com。
公示期从1月17日至1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长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月17日
3701625-14183-52-建筑管理
原文地址:http://jsj.huzhou.gov.cn/art/2024/1/17/art_1229210072_589231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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