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2024年第六批撤回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8 23:00:58
各有关设计企业:
近期,我委向天津滨海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责令其按照资质标准要求限期整改到位。截至整改期限结束,天津滨海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未报送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整改材料,未依法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整改到位。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07年建设部第160号令,2018年修改)第二十三条"企业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的规定,我委依据职权,决定依法撤回天津滨海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建设工程设计企业乙级资质,企业名称、资质等级和证书编号等信息详见附件,相关纸质证书、电子证书一并作废。
附件:2024年第六批撤回建设工程设计企业资质名单
原文地址: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tzgg/202411/t20241127_6790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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