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依职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证据保全期限已满6个月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8 23:32:47
依据《关于印发依职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前期对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且无法联系的270户承租户,其中怡居苑20户、怡芳苑127户、怡和苑29户、怡濂苑32户、怡庐苑57户、怡美苑5户,依职权收回公共租赁住房。截至本公告之日,上述270户(详见清单)证据保全期限已满6个月(从公证书出具之日起计算)。如有异议,请承租人于2025年1月7日前与所辖小区房管所联系并足额缴纳欠缴租金。
特此公告。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1.长虹保障房管理所管辖小区:怡居苑、怡芳苑,联系人:吴美霞,联系电话:18779257824。
2.濂溪保障房管理所管辖小区:怡和苑、怡濂苑,联系人:李平,联系电话:13870229922。
3.八里湖保障房管理所管辖小区:怡庐苑一期、怡美苑,联系人:徐建斌,联系电话:18107927606。
原文地址:http://zjj.jiujiang.gov.cn/zwgk_208/zdly/zfbz/zffpyqt/202412/t20241231_68168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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