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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住建厅关于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第58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8项整改任务已落实了整改措施,达到了整改目标,现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二、整改目标

提升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能力,有效遏制污水直排。

三、整改措施

(一)2021年7月底前,排查鞍山、抚顺、丹东、营口、阜新、铁岭、朝阳等市生活污水直排或污水排放高峰时段偶发间歇式溢流情况。

(二)加快管网建设改造。每年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补齐污水管网短板。2021年全省完成排水管网建设改造323公里。

(三)提升污水处理能力。推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及海城等市县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2023年年底前,全省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90万吨/日,解决污水直排问题。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持续推进城市生活污水直排、溢流问题整改。先后印发《关于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排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4年辽宁省城市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项调研的通知》和《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整改情况专项督导的通知》,要求各市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溢流排查工作,并对存在生活污水直排现象制定对应的整改措施。

二是持续推进全省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每年制定污水管网建设改造计划,纳入省政府绩效考核,2021至今,全省共更新改造城市老旧排水管网6184公里。

三是持续推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及海城等市县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上述地区已全部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相比2021年底,全省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117万吨/日。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9日

受理部门: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    话:024-62788397

邮寄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双园路30号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3日

 

原文地址:https://zjt.ln.gov.cn/zjt/gsgg/2025030315264420501/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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