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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

建村〔2023〕39号

各市及广德市、宿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乡村振兴局、能源主管部门: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81号)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农房质量安全

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加强农房建设管理作为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重点任务,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农房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农房建设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不断满足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统筹推进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作

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落实好方案提出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改造,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进设计下乡,推广农房设计图集,全面提升农房现代化水平。加强乡村建设工匠培育和管理,提升工匠职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因地制宜建立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为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和安全监管提供支撑。

三、加强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作保障

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出台配套支持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见效。各地财政对农村房屋排查整治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的资金保障。及时总结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进展成果和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81号)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民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能源局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1部门关于印发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专项推进方案的通知(建村〔2022〕8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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