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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城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5019)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19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

六安城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5年第19批)

序号

买受人

出售人

房屋坐落位置

合同备案号

撤销原因

备注

1

程 瑞

安徽盐业银华投资有限公司

徽盐龙湖湾2号地库-1533号

XJBA202309123415010027

双方协商一致退房

 

原文地址:https://zjj.luan.gov.cn/zwzx/gsgg/xzsp/54536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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