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绿地城际空间站2019-310#地块人防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作废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9 12:25:18
依据《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施工许可证颁发后,建设单位或
项目名称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因宿州绿地空间站2019-310#地块
人防地下室工程监理单位变更,我部门决定对该项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编
号:3413 7120 2104 2701 01)予以作废。
特此公告。
宿州马鞍山现代产业园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部
2025年7月31日
原文地址:https://zjj.ahsz.gov.cn/zwzx/gsgg/1957898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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