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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关于2023年度第三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22号

根据《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4号)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3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李江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现予公布。

附件:2023年度第三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

2023年3月20日

2023年度第三批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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