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山东省戴庄医院)申请返还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公示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09 19:22:47
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现名称山东省戴庄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由山东省戴庄医院投资建设,山东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已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现名称山东省戴庄医院)申请返还缴纳的建筑劳务工资保证金,现对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11月1日至12月1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现名称山东省戴庄医院)门诊综合楼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均可向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情况。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
地址:济宁市太白湖新区省运会指挥中心E-0561,邮编:272000,邮箱:jnszjjhfk@ji.shandong.cn,电话:0537-2376716。
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1月1日
原文地址:http://jnszjj.jining.gov.cn/art/2023/11/1/art_7579_27055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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