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新闻中心

关于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七批)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资格认定公告管理办法(试行)》(甬经信节能〔2019〕19号)文件要求,经企业申请,区县经信局、住建局初审,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共同实地核查并审核后,拟对宁波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进行认定公告,现予公示。公示期限: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7月31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局举报投诉。以单位名义书面举报的,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的,请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385080 ,凡老师

邮箱:kjc1606@163.com

附件: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七批)公示名单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4日

附件

宁波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资格认定公告企业(第七批)公示名单

序号

地区

单 位 名 称

1

海曙区

宁波大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

海曙区

宁波源碶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3

海曙区

宁波浩盛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4

前湾新区

宁波蓝晟环境发展有限公司

 

原文地址:http://zjw.ningbo.gov.cn/art/2024/7/24/art_1229322076_4415305.html

温馨提示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

上一篇:巴中市中心血站业务楼迁建工程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谈判结果公示
下一篇:淮北市住建局承接安徽省住建厅委托关于安徽双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建筑业企业资质行政审批公告(淮建资许〔2025〕4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