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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住建局关于公布泸州银行等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单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自贸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强化我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有效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要求,我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泸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泸州监管分局,已于2024年12月26日完成泸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招标工作。根据得分排名,择优确定泸州银行、成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四川银行、邮储银行、乐山银行、泸州农商行等10家银行为我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范围内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

本次招标监管银行有效期为3年,自2025年1月24日起至2028年1月23日止,由开发企业在以上银行中自主选择作为项目监管银行。

特此通知。

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23日

 

原文地址:http://zjj.luzhou.gov.cn/xwzx/tzgg/gsgg/content_1057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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