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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建局关于株洲市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号)和《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以及《关于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城〔2007〕250号),我局对2024年度燃气燃气器具维修、安装企业资质申报材料进行了审查,经专家评审,同意以下企业申请办理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上述企业申请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及联系地址。

通讯地址:株洲市芦淞区新华西路1101号房地产大厦604办公室(412000)

联系人:郑立功 0731-22870050

邮 箱: zzrqaqwyh@163.com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3日

 

原文地址:http://zjj.zhuzhou.gov.cn//c13825/20241113/i2265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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