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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第十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应用条例》《关于自治区本级政府部门增加26项、取消11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新政发〔2017〕99号),我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新型墙体材料认定工作。经地州市、自治区两级审核,通过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我厅拟制发2023年第十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现对拟获得证书的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反映。

公示期满后,我厅对无异议的企业予以发证。

公示时间:2023年09月14日至09月22日

联系电话:0991-2825580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中山路462号人民广场联合大厦A座13层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技教育处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09月14日

附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型墙体材料认定证书.doc

 

原文地址: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382/202309/fa8ccf9283f243dc88fa34cd9e451b2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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