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10 05:15:13
近日,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其中提到,住房保障资金采取因素法,根据各省年度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筹集套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套数、租赁补贴户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
城中村改造资金根据各省年度城中村改造拆除新建因素和整治提升因素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资金根据各省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面积、改造户数、改造楼栋数、改造小区个数等因素以及相应权重测算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资金根据各省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套数因素分配,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进行调节。
点击查看详情:《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原文地址:https://zjw.dandong.gov.cn/html/DDZJJ/202404/01713246025077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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