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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来县人民政府: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选取若干街道先行开展全域试点。

方案要求,试点区域全面调查各类公共建筑、园区建筑等光伏开发资源及电网基础设施情况。研究明确可开发的"光伏+建筑”项目和装机规模等,分类制定试点项目清单,于2024年9月底前将试点项目清单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请在每季度第一周将报上一季度本区域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及好的经验做法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 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揭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日

(联系人:张建华,联系电话:829167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原文地址:http://www.jieyang.gov.cn/zjj/zwzx/tzgg/content/post_87831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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