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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公示2023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论的通知

晋建房函〔2024〕419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建设管理部,各相关房地产企业: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晋建房规字〔2022〕156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房地产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晋建房函〔2023〕918号),我厅对申报的2000家房地产开发企业、2752家物业服务企业、82家房地产估价机构、596家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申报资料进行了初评,将企业信用等级从高到低初步评定为A、B、C和D四个等级。

为增加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初评意见在"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25日。

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4月25日之前以书面形式提供申述说明材料,并由市级主管部门统一报送我厅,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附件1: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论汇总.xlsx

附件2: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初评结论汇总.xlsx

附件3:房地产估价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论汇总.xlsx

附件4:房地产经纪机构信用评价初评结论汇总.xls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4月16日

(主动公开)

 

原文地址:https://zjt.shanxi.gov.cn/zwgk/gsgg/gs/202404/t20240417_95404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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