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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5年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柳东新区规划建设局、阳和工业新区(北部生态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柳州市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开展信用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在柳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且所承接公开招标项目已经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招标代理机构。

二、评价流程与时间安排

本次信用评价工作采取“招标代理机构在线自主填报、主管部门线下统计与线上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价信息采集(2026年1月23日前完成)

1.招标代理机构:应于2026年1月23日前登录柳州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平台(网址:http://lzzhpt.guangxi.jyvjd.com/),按要求如实填报2025年度信用评价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详见平台首页)。

2.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请按照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权限,开展本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息的统计与核实工作。请依据附件1、附件2、附件3的内容与格式要求,收集、汇总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相关信息,形成可编辑的电子版文件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于2026年1月20日前报送。电子邮箱:zhaobiaoban_LZ@163.com。

(二)评价信息确认(2026年1月28日前完成)

各招标代理机构须于2026年1月28日前,再次登录柳州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平台,对初步汇总的评价信息进行核对与确认。逾期未进行确认操作的,系统将默认视为认同相关信息及后续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公布与应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根据《柳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招标代理机构进行信用综合评价,并向社会公布。招标人在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业务委托环节,可综合考虑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优先选用信用综合评价排名靠前的代理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为保障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各相关单位做好如下工作:

(一)各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本机构信用评价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填报与及时确认。

(二)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信息的组织填报、统计核实并按时报送。

(三)柳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全市招标代理机构信用综合评价信息,开展综合评价工作。

四、联系方式

在评价工作开展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一)业务咨询联系人:黄妮、谢庆丝,联系电话:0772-2824031。

(二)统操作技术支持:请查阅柳州市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平台首页操作指引或扫描运维QQ群二维码(附件5)联系平台运维单位。

附件:1.参加主管部门招标相关活动情况统计表

2.“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统计表

3.整改通知书汇总表

4.代理评价不良行为编码对照表

5.招标投标综合监管平台运维QQ群二维码

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1月16日

相关附件:

 

原文地址:http://zjj.liuzhou.gov.cn/zjw_xwzx/zjw_gzdt/202601/t20260119_371528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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