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人选的公示 12-24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2 17:51:49
按照《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吉建规〔2025〕6号)《关于征集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的通知》(吉建市政〔2025〕26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选聘工作,经过组织申报、评审等程序,拟选聘110名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省厅将根据专家工作表现,适时予以动态调整。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3室,邮编:130051,电话0431-89940389,82752606。
附件: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人选公示
初审:张桐达
复审:蒋昕宇
终审:罗云
原文地址:http://jst.jl.gov.cn/zwgk/gsgg/202512/t20251224_3540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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