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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人选的公示 12-24

按照《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管理办法》(吉建规〔2025〕6号)《关于征集全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的通知》(吉建市政〔2025〕26号)要求,组织开展了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选聘工作,经过组织申报、评审等程序,拟选聘110名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现予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1月4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联系方式。省厅将根据专家工作表现,适时予以动态调整。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533室,邮编:130051,电话0431-89940389,82752606。

附件:吉林省城镇燃气行业专家人选公示

初审:张桐达

复审:蒋昕宇

终审:罗云

 

原文地址:http://jst.jl.gov.cn/zwgk/gsgg/202512/t20251224_35404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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