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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梧州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和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梧州)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5年第二次全市建筑市场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层级监督检查的通知》,我局结合2025年第二次层级检查,于2025年10月30日、31日对全市执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和法规政策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随机在三县一市选取了8个在建项目,其中公共建筑项目1个、住宅项目7个。重点对各项目在设计、审图、施工、监理等环节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和绿色建筑标准情况进行检查;共发出建筑节能工程整改建议书8份、绿色建筑工程整改建议书8份。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地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等法规政策的落实措施基本到位。但同时检查中也发现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现象,部分县(市)对施工过程执行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不够重视。

二、受检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方面

1.设计文件质量有待提高。部分项目设计文件不一致,如节能专篇屋面做法与建筑材料构造做法表不一致,节能计算书与建施图对外窗、外墙材料的选用不一致,保温砂浆使用部位不一致;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与节能计算书对外墙选用材料不一致;节能计算书与节能专篇不一致;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与节能报告书、建筑总说明所列出的规范版本不一致。部分项目设计文件内容不完整,如缺外遮阳的具体措施及做法,节能专篇主要节能措施内容、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材料的热惰性指标、燃烧性能等信息不完善,缺可再生能源应用检修措施、防坠落措施;绿色建筑设计日照报告信息不全,计算的各项参数不全,未能提供无障碍流线及无障碍标识系统图。部分项目设计选用的技术措施不恰当,如凸窗顶板内侧使用30厚保温砂浆+5厚抗裂砂浆有掉落风险。部分项目绿色建筑设计得分依据不充分,如卧室外窗开口率未达到30%不应得分。部分项目设计文件不全,如没有提供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及计算书,没有提供绿色建筑评分相关支撑材料。

2.对规范把握不准确。部分项目对新旧规范的执行时间没有把握好,节能计算方式与现行规范不符,部分项目执行已废止的规范。部分项目设计不满足相关规范,如外窗传热系数、遮阳系数不符合规范要求,屋面太阳辐射吸收系数不合理,无障碍技术措施不符合现行规范,绝热挤塑聚苯乙烯板燃烧性能等级选用不当,外墙、屋面的传热系数未包括结构性热桥在内。

(二)施工和监理方面

1.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未在施工现场将建筑的节能信息、绿色建筑信息予以公示。

2.施工技术资料不完整。如未能提供外墙相关节能施工图片、节能抽样及复检报告,节能施工方案未明确节能做法或与与节能专篇不符。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规划建设局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和工程项目对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进行自查自纠,确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落实到位。

(二)针对检查中发现项目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发出整改建议书。项目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各相关责任单位逐条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依时提交整改材料,对涉嫌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逾期不报送整改材料的,视为拒不整改。对于拒不整改以及整改达不到要求的,我局将对相关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并督促项目所在地执法部门依法查处。

(三)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粤桂规划建设局要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建设管理,加强行业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推广示范项目与应用,加强宣传力度,有效提升我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水平。

附件:2025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和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有关情况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2日

文件下载:

附件:2025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和法规政策执行情况检查有关情况.doc

 

原文地址:http://zjj.wuzhou.gov.cn/ywxx/wjzl/t269812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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