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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城乡建设局关于认定林屿境北苑项目(1#、4#、6#、7#)和综开科创园(7#产业办公楼)为装配式建筑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实施办法(试行)》(郑建文〔2021〕191号)要求,依据《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GB/ T51129-2017)和《河南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 J41T222-2019/2024),经郑州市装配式建筑专家组评审、网上公示,现认定林屿境北苑项目(1#、4#、6#、7#)和综开科创园(7#产业办公楼)为装配式建筑。

特此通告。

附件: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情况明细表

2026年1月13日

附件_1:认定为装配式建筑情况明细表.pdf

 

原文地址:https://zzjsj.zhengzhou.gov.cn/tzgg/9845010.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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