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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表 (第三十二项任务第6条措施)

青海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公示表

(第三十二项任务第6条措施)

整改任务概述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青海省2021年至2022年能耗强度不降反升,累计上升6.2%。2023年上半年能耗强度同比上升1.4%,9月被国家有关部门约谈。《青海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中第三十二项问题第6条措施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结合国家拟出台的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节能改造量化目标,持续提高各领域能效水平。

整改实施主体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整改目标

 结合国家出台的建筑领域节能改造量化目标,持续提高领域能效水平。

整改措施及成效

1.制定印发《城乡建设领域能耗双控工作推进落实方案》《青海省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明确了建筑领域节能降碳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路径措施。研究制定《青海省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实施方案》,以住宅电梯、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处理、城市生命线工程、建筑节能改造等为重点,分类推进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备更新。

2.结合城市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2024、2025年共下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47792户。2024、2025年实施农牧民居住条件改善工程66667户,以门窗和外墙、屋面节能保温、太阳能暖廊为重点,提升农房整体效能。

3.印发《关于加强生活垃圾污水治理常态化监督管理防范生态环境问题的若干措施》。有序推进20个城市燃气、供热等老旧管网更新改造。持续加强城市节水,全省设市城市管网漏损率降至10%以下。

整改完成时间

2025年12月

社会监督单位及联系电话

青海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0971-8139012

 

原文地址:http://zjt.qinghai.gov.cn/html/8/789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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