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盟关于延长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公告
作者:投稿用户 • 更新时间:2026-01-25 11:23:29
本着助企惠企的原则,为进一步促进我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延长我盟在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证书有效期,证书有效期于2026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6年6月30日,证书有效期在自治区住建厅行政审批系统自动延期,并核发新资质证书。经延期取得新资质证书的企业,在资质有效期内应严格遵守国家、自治区房地产开发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经营。
本公告实施期间如遇国家、自治区政策调整,按新政策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原文地址:http://jsj.xlgl.gov.cn/jsj/zwgk/tzgg/2025123110371247759/index.html
温馨提示:以上数据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整合而成,仅供用户参考。建议您使用前再次确认数据真实准确性,您的任何决策由您自行承担风险。免费咨询入口上一篇:广西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公布2025年第五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增项)审查结果的通告
下一篇:潍坊关于公布2025年12月第一批二级建造师 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