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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住建局关于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2022年以来,桂海东盟商贸中心小区群众投诉周边企业环境污染13次,此次督察进驻期间又收到信访举报25次。督察发现,防城港市有关职能部门执行规划不到位,桂海东盟商贸中心项目位于《防城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5)》划定的工业用地,紧邻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等企业建设住宅小区,导致居民区与工业区矛盾突出,噪声、粉尘、臭味投诉不断,存在较大社会稳定安全隐患。

二、责任单位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整改情况

通过在桂海东盟商贸中心小区与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之间规划建设增加树木绿化等措施,降低工业项目对居民区的环境影响。我局督促并指导港口区住建局、港口区农旅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在公车大街及小龙门路进行了绿化升级改造,其中公车大街沿街增种萍婆、非洲茉莉等绿植共559株及种植兰引三号草皮2868㎡;小龙门路增种非洲茉莉493株,种植兰引三号草皮1845.27㎡。该措施已完成。

四、核验情况

2025年3月20日,我单位已组织相关单位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涉及本单位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三)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认为,该问题各项整改措施已落实到位、整改目标已达成、整改台账已全面具体,一致同意通过验收。该问题已通过市级牵头整改单位的核查验收,并经中共防城港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同意验收销号备案。

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5年12月24日前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770-2828682。

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原文地址:http://zjj.fcgs.gov.cn/xxcxygs/xxgs/t268768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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